西安地铁6号线二期已具初期运营条件 站内“景观”续写“古今长安”******
图为西安地铁6号线二期站内文化景观。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供图
中新网西安12月25日电 (记者梅镱泷)记者25日从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获悉,在经过相关专家实地考察、查验资料、考核评估后,西安地铁6号线二期已分别通过了竣工验收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现已具备初期运营条件。
据介绍,西安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起于西北工业大学站(不含),线路沿劳动南路、西关正街、西大街、东大街、东关正街、咸宁路、纺织城正街、长乐东路至终点纺织城站,线路全长约19.5公里,设车站17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线路延续一期工程采用6B型列车,是西安地铁线网中东西方向的骨干线。
图为西安地铁6号线。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 供图
据了解,西安地铁6号线全线以“古今长安”作为设计主题,二期工程采取功能优先、风格简洁、明快大方的设计原则,分为重点站、特色站、标准站。线路选取钟楼站、广济街站、万寿南路站作为重点装修站,根据其文化属性、地理位置等特点,做到和谐统一又各有千秋;标准站装修将6号线全线划分为科教居住区、高新CBD、高新科教区、文化中心区、生态居住区、纺织城工业区六大区域,色彩以钟楼为中心色彩赭石色,逐步向西南部渐变为科技蓝色、向东部渐变为生态绿色,同时吊顶利用古典建筑屋脊结构形态,用现代抽象的手法打造独具特性的地铁公共空间,展示科技与历史的交融之美。
此外,在大唐西市站、钟楼站、交通大学·兴庆宫站分别通过数字影片、图文展示、3D展陈等形式打造了融合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时代精神的主题文创展区,展示古城的浓厚历史底蕴和人文荟萃。另外还选取了桥梓口、大差市等10座车站制作了“西安地铁+西安故事”语音广播,让市民乘客在候车之余,能够快速了解车站周边标志性建筑、精准出行信息和历史人文故事。
图为西安地铁6号线二期。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 供图
据悉,该线路的建成将进一步优化线网交通结构、适应城市空间转移,带动沿线各区的开发建设,引导城区人口和城市功能向新区疏散,对完善西安市轨道交通网络功能、提升区域性交通枢纽配套能力、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具有重要作用。(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